关于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的公示

日期:2022-10-28来源:经济运行部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洛自贸审批〔202265

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相对人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3000053721299

法定代表人名称

张捍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028

许可机关

洛阳高新区(自贸区洛阳片区、综保区)管理委员会

当前状态

有效

许可内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洛自贸审批〔2022〕65号洛阳市秦岭路(蓬莱路至孙石路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许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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