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24号)

日期:2021-09-29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发现1批次标称为我辖区企业销售河粉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洛阳众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积翠路店销售的河粉(采购日期:2021年7月12日,净含量:5kg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二、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85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洛阳众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积翠路店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启动核查处置,责令该单位停止销售该批次河粉

三、行政处罚情况

经查,洛阳众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积翠路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于处罚。我局于9月26日将案件线索移送该单位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过排查,造成不合格原因为河粉在生产环节未按照法定范围、法定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根据以上情况和现场核查,该单位进行了严格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认为整改符合要求。下一步,我局将对该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特此通告。

 

                                     2021年9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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