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徐珍等15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日期:2018-01-17来源:党政办公室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徐珍15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洛开〔2017〕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因机构名称变更,经研究,决定聘任:

  珍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买海涛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高巧玲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玲玲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裴利涛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总园艺师;

王玉晓同志为金融监管与服务局局长;

  静同志为金融监管与服务局副局长;

  雨同志为金融监管与服务局副局长;

李文浩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黄洛萍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周艳丽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王俊杰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监察信访处处长;

宋晓红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规划处处长;

刘璐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综合处处长;

  辉同志为区土地和建设服务局土地管理处处长。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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