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公开办
  • 成文日期:2021年9月2日
  • 发布日期:2021-09-17
  • 发文字号: 洛开办〔2021〕6号
  • 索引号:C001-1061-2021-0004

洛阳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2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丰李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消防检查工作要求和全市工作安排,我区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近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消防隐患排查中发现并整改一批火灾隐患,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论证,认定洛阳“高新区滹沱社区东区”“长山客栈”两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两家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两家单位认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相关负责人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期限,确保滹沱社区东区在2021年10月31日前、长山客栈在2021年9月30日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报区防火委办公室。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1.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洛阳高新区滹沱社区东区

2.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洛阳高新区长山客栈

 

 

 

2021年9月2日


 

 

 

 

 

 

 

 

 

 

附件1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

(洛阳高新区滹沱社区东区)

 

单位名称:洛阳高新区滹沱社区东区

(一)单位基本情况

洛阳高新区滹沱社区东区位于高新区河洛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属于回迁安置房,共8栋,有1300户,约1000户居住,有南北2个出口,该小区设计安装的有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等。该社区村委会主任为张志军

(二)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1.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该单位地下车库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地下车库防火卷帘故障损坏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4.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中4.2.1之规定;

5.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上停放私家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6.地下车库多处感烟探测器防尘罩未摘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7.火灾显示盘处于损坏状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整改要求

1.按照规定及时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按照规定及时对地下车库疏散指示标志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按照规定及时对车库防火卷帘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按照规定及时对控制室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5.按照规定及时清理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上停放私家车。

6.按照规定及时对地下车库多处感烟探测器防尘罩进行摘除。

7.按照规定及时对火灾显示盘进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四)责任落实

区管委会主管负责人:武长勋(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消防部门负责人:李永峰(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行业部门负责人:吴昊(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单位责任人:张志军(滹沱社区东区负责人)

 

 

附件2

 

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

(洛阳高新区长山客栈)

 

单位名称:洛阳高新区长山客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洛阳高新区长山客栈位于高新区周山大道,2020年7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280平方米,该客栈共三层含负一层,负一层租给工地员工使用,一层为大厅,二层15间客房,有安全出口2处,疏散通道3处,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该客栈的法定负责人为郑永再。

(二)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1.该单位使用液化气明火做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该单位客房窗户处安装铁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三)整改要求

1.按照规定及时清理液化,确保该单位无使用明火。

2.按照规定及时拆除该单位窗户处安装的铁栅栏。

(四)责任落实

区管委会主管负责人:武长勋(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消防部门负责人:李永峰(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行业部门负责人:梁瑞丽(高新区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单位责任人:郑永再(洛阳高新区长山客栈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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