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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2020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奖补办法》解读材料

     

    一、背景情况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政府支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规划引领、创新模式、主体搭载”的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收提效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由区城乡融合发展局牵头,就产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方面行了广泛调研,依据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高新区2020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奖补办法》,并充分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及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征求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书面征求各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意见。2020年3月2日,经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2月22日,经区再次组织专题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高新区2020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产业奖补办法》共分三大部分,主要涉及特色奖补的总体要求、特色奖补的申报条件及特色奖补相关验收程序。

    第一部分特色奖补的总体要求分别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特色奖补的申报条件从扶持对象、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程序作出了安排。

    第三部分特色奖补相关验收程序从项目实施时间、项目验收程序、资金拨付、收益分配提出了要求。

    四、文件主要特点

    该文件通过奖补政策,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农业产业高质量多元化发展,促进现有主导产业提档升级,把特色产业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五、解读机构

    起草单位:洛阳高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解读人:时永飞,联系方式:6432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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