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夏秋季灭蚊蝇压高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26来源:

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要求,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有效防控病媒疾病传播,特别是做好登革热、疟疾、寨卡病毒病等病媒传播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持疫情防控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常态化,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省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考评,按照市爱委会统一部署、经区爱卫办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夏秋季灭蚊蝇压高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为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组织宣传发动、清理孳生地、培训人员、落实资金、药物、器械阶段,宣传发动贯穿于全过程。

(二)集中用药阶段。2021年6月12日-6月22日,为全区第一次集中用药阶段,组织全区统一开展灭蚊蝇化学药物消杀活动。7月、8月、9月连续三个月的12日-22日,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根据辖区情况组织开展灭蚊蝇化学药物消杀活动,确保城市区病媒生物密度达到C级水平,为顺利通过国家、省级国家卫生城市届满复审考评奠定坚实基础。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6月23日—10月31日,为持续治理孳生地、重点阶段性用药、巩固提高阶段。

(四)总结评比阶段。2021年11月上旬。

密度监测及工作督导将在各个阶段不间断进行。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方针,集中开展以清理孳生地为主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重点清理的蚊蝇孳生场所

(1)蝇类孳生场所

农贸市场:市场内外及其周围50米范围内的环境,重点是下水道堵塞,鱼、肉、蛋、家禽等摊位卫生状况差及外环境卫生死角所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建筑(拆迁、待建)工地:重点是工地的生活区域,如:工地食堂、厕所、垃圾堆放处等,由于管理不规范和因故停止施工或长期未开工等原因所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食品餐饮业、单位食堂等特种行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乱扔、乱倒、乱排、乱堆等原因,致使下水沟渠不畅,垃圾未袋装化,化粪池盖破损,泔水桶未密闭,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弃物不按要求处理等所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河道、桥头两侧和绿化带:因随意乱扔垃圾、堆放废弃物等所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城中村:因管理工作不到位,偷倒垃圾,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存在未改造的粪缸和旱厕等所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居民住宅小区:由于不良的卫生习惯,乱扔、乱倒垃圾,垃圾未袋装化,垃圾收集点清理不彻底,随地大小便和居民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不及时清运等所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环卫设施:由于垃圾不及时清运,卸完垃圾的车辆和集装箱内残存垃圾,公厕粪坑冲水不及时,粪池盖破损,倒粪池口没有封口设施等,形成的孳生地、孳生物。

(2)蚊虫孳生场所

大、中型水体:由于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排灌沟、建筑工地以及其它洼地积水等,形成的孳生地。

各类小型积水:各种盆罐容器、庭院喷水池、假山水池、储水池(缸)、废旧轮胎、地下泵房、消防池、冰箱底的冷却水接盆、公园和丛林中的竹穴、树穴、废弃花盆内积水等,形成的孳生地。

下水道、地下电缆沟积水:各类型暗渠、明渠、半明渠下水道及供电、通讯、电视、煤气、自来水等公共设施的地下管道(井)内积水等,形成的孳生地。

2.孳生地处理措施

(1)沟渠、河道:加强河流两岸管理,彻底清理淤积污物,清除杂草、废物,保持水流畅通。有污水的要用灭蚊幼药物进行消杀。

(2)污水坑(池):尽量清除或进行治理,无法清除的污水坑(池)、特殊部门内部的蓄水池(缸),采用药物定期处理。

(3)人工湖、喷水池:采取养鱼或用生物灭幼剂每7天处理一次。

(4)小型积水(容器、渗坑、肥水缸、积水池):清除无用积水,不能清除的采用药物每7天处理一次。

(5)有积水的暖气沟、人防设施:排除积水或采用药物每7天处理一次。

(6)下水道:封闭的下水道要彻底清理积存垃圾、污物,保持水流畅通。对有污物的下水道井口要定期进行喷药处理;对露天的下水道,应尽快清理污物后进行封闭,井口喷药。

(7)大型垃圾填埋场:大型垃圾填埋场用黄土覆盖,尽量减小作业面,暴露垃圾面每天进行药物消杀。

(8)垃圾容器及中转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容器内四角要清理干净,坚持每天喷洒药物。对中转站内外墙壁、门窗及屋顶用长效杀虫剂定期进行滞留喷洒,地面、垃圾表面每天进行药物消杀。

(9)公厕:公厕要固定专人管理,及时清理,墙壁内外用长效杀虫剂定期进行滞留喷洒,便池每天坚持药物消杀;水冲厕所要保持水流畅通,对内外墙壁、门窗、屋顶用长效杀虫剂定期进行滞留喷洒,地面随时清扫,保持清洁。

(10)垃圾箱(屋、桶)、果皮箱:特别是居民庭院、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垃圾箱(屋、桶)要加盖、密闭,垃圾存放处定期使用药物喷洒,垃圾要日产日清,做到及时收集、外运、处理,达到无害化。垃圾池要进行密闭改造,内壁用长效杀虫剂进行滞留喷洒。

(11)建筑工地:加强厕所管理,填埋水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整个工地保持整洁;食堂内外墙壁、门窗用长效杀虫剂进行滞留喷洒;垃圾箱每天坚持药物消杀。

(12)养殖场所:彻底清理垃圾、污物,室内外墙壁、门窗用长效杀虫剂进行滞留喷洒;垃圾箱(屋、桶)每天坚持药物消杀。

(二)统一开展消杀活动

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爱卫办制定的阶段要求,对重点地段、场所和特殊行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实施边清边灭、标本兼治的除害消杀活动。

药物消杀的重点区域为:

(1)医院、宾馆(饭店)、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商场超市、机关、学校等各类蚊、蝇危害较为严重的公共场所(地)。

(2)社区垃圾(道)、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公共厕所、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养殖场、废品收购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市政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河湖、臭水沟(渠)等场所(地)。

(3)居民区(户)。重点是棚户区、破产企业家属院、无主小区。

三、工作标准

(一)蝇类

国家卫生城市要求达到C级标准(GB/T 27772-2011)。具体要求:1.生产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2.室内成蝇:有蝇房间阳性率≤9%,阳性间:蝇密度≤3只/间;3.室外蝇类孳生地:阳性率≤5%;4.防蝇设施合格率≥90%。

(二)蚊虫

国家卫生城市要求达到C级标准(GB/T 27771-2011)。具体要求:1.小型积水:路径指数≤0.8;2.大中型水体:勺指数≤5%,平均阳性勺<8只;3.外环境停落指数≤1.5。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切实加强对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的组织领导,把灭蚊蝇工作列为夏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内容。要积极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费,对清除孳生地、灭蚊蝇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予以支持和保障。

灭蚊蝇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将灭蚊蝇工作纳入核心工作,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职责划分,高标准完成本单位、本系统蚊蝇消杀任务。

各镇、街道办爱卫办负责本辖区灭蚊蝇工作的部署、药物组织和督导落实。城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对于公共区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凡责任主体明确的,由具体责任人负责;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当地爱卫办依法确定相应的责任人。一定要将责任细化到具体机构,具体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全民动员,广泛宣传。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预防疾病的卫生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疾病,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要利用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册、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知晓并切实认识到清理蚊蝇孳生地、消灭蚊蝇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爱卫、环卫、物业公司、饮食等行业机构人员的知识培训,使其真正掌握消杀蚊蝇技能和预防控制知识。要号召组织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每一个庭院做起,清理蚊蝇孳生地,在居家环境里采取人工捕打方式消灭蚊蝇。

(三)综合防制,科学消杀。要坚持综合防制的原则,在进行人工捕打、环境治理、完善“三防”设施等物理防制的基础上,搞好科学消杀工作,药物配比要严格依据药物说明书,消杀范围、频率依照技术指导意见进行。施药时要注意用药安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药物,确保消杀药物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严防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监测,科学指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积极开展灭前灭后蚊蝇密度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给同级爱卫办,使其能及时了解杀灭效果。同时,要做好不同种群的蚊蝇抗药性的测试,为制订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重点监测白纹伊蚊、淡色库蚊,防控蚊媒传播疾病。

(五)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综合防制的原则,把孳生地清理放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首位,完善“三防”设施,及时开展物理防制和化学消杀。一是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狠抓环境治理,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消除蚊蝇孳生繁殖场所;清除污物和积水,疏通沟渠,填垫坑洼,消灭蚊、蝇幼虫;督促辖区内废品回收站、汽车修理业、园林花木、环卫保洁等行业重点做好蚊蝇孳生场所的清理。二是完善灭蚊蝇的组织网络,发挥单位连片联组作用,做到投药、消杀和防蚊蝇设施规范到位。三是加强食品制售业、餐饮业、农贸市场、居民社区、单位、垃圾场(站)、公厕、医院等重点单位的灭蚊蝇工作;单位食堂、食品制售业纱门、纱窗、防蝇帘、防蝇罩、风幕机、电子灭蚊蝇器、灭蝇灯、捕蝇笼等防灭蚊、蝇设施要完善。四是要保证药物、器械及时到位,确保灭蚊蝇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督导,追究责任。在活动期间,市、区爱卫办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工作考核范围。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在全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各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报送消杀活动工作小结、动态、效果等信息,并于10月25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区爱卫办,邮箱地址:gxqawbyx@126.com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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