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古都洛阳,周山南麓,洛水之滨,一处山水相映、钟灵毓秀之地,一片充满生机的沃土,这里就是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作为洛阳开放的一个窗口,洛阳高新区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建设“特色高新区、效率高新区、效益高新区、和谐高新区”为目标,以创造最优良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己任,着力进行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逐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进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策划和引进了一批国内外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辐射带动作用好的大项目,提升了高新区经济规模和创新能力;着力进行空间形象的塑造和开发建设,大力推行城区精细化管理,创造了优美文明的科技新区。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硕的成果,一批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新区一起茁壮成长着,他们用领先世界的技术和产品,共同为千年帝都铸造了一张金光闪闪的名片。
春来谁作韶华主,总领群芳是牡丹。高擎“执着、进取、大气、共赢”理念的洛阳高新区人,胸怀大目标,肩负大使命,沐浴着时代的春风,潮涌时扬帆,砺炼中奋进,在“二次创业”的征程中攀登!
文化理念
执着 坚持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的方向不动摇,坚持产业立区、效率立区、效益立区的原则不动摇,坚持创造最佳投资环境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不动摇。
进取 解放思想,追求卓越,勇于开拓,敢为人先。始终保持学习的动力,时刻充满创新的激情,不断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永远向着更新、更高的目标迈进。
大气 开放的心不固步自封,敞开的大门迎接八面来风。诚信待人,豁达宽容,允许失败,激励成功。与各方广泛合作,促各方相互联合,使各类投资创业主体在园区共存共生。
共赢 注重沟通交流,加强战略协同,打造天堂团队,营造共同愿景,在推动高新区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实现园区全体建设者和参与者的共同成功!
一、投资环境
区域概况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坐落于洛阳市区西南,现辖一区两园、一乡一镇,辖区面积110平方公里,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54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
洛阳高新区建区十多年来,始终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向,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建设“特色高新、效率高新、效益高新、和谐高新”为目标,以招商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洛阳高新区现已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招商引资最富成效、投资环境最具吸引力的开发区之一。
自然地理
位置:东经112°26′,北纬34°39′
地理:以丘陵、山地为主
气候: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6℃,年降雨量593.3毫米,年相对湿度68%,年平均无霜期220天,年平均日照时2204.9小时,年平均风速1.7米/秒
矿藏:洛阳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现已探明的矿藏有钼、铝土矿、白钨矿、黄铁矿、金、铜、煤等55种,矿产资源占河南省一半以上,其中,钼储量居全国之首,是世界三大钼矿之一。
交通通讯
洛阳是中国铁路、公路、信息兼具的综合性交通通信枢纽。
铁路:陇海、焦枝两大干线的交汇点,是欧亚大陆桥(连云港鹿特丹)上的重要一站。
公路:西南环高速连接少洛、连霍、二广、洛界等形成高速公路网,形成与铁路口岸、洛阳机场、新郑国际机场的快速物流通道。
航空:拥有国内净空条件最好的二级机场洛阳机场,辟有洛阳至北京、广州、深圳、上海、大连、昆明、成都、重庆等城市的航线,开通通往香港的不定期包机。距郑州新郑机场170KM。
口岸:设有功能齐全的口岸联检机构。洛阳海关与青岛海关达成口岸直通协议,实现铁海联运。
基础设施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建设的发展理念,目前总开发面积达11平方公里,区内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道路、供电、给排水、热力、煤气、通讯和宽带信息等网络。一个生态环境优美、功能设施齐全、高科技特点突出、现代气息浓郁的现代化新城区已初具规模。
实施绿化、亮化、美化等空间环境形象塑造工程,区内绿化面积达到31.1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6.3%,绿化覆盖率达到41.2%。2003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区内周山森林公园面积达1.08万亩,其中核心区面积1500亩,绿化面积8000余亩,堪称镶嵌在洛阳城区的一颗“绿色明珠”。
人才优势
现有从业人员总数5.9万人,其中博士102人、硕士791人,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占全部 从业人员的47%。企业全部人员总数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合计占全部人员的24%。洛阳高新区飞速发展的态势,正吸引着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涌向这块充满着创业激情的土地,为高新区的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投资政策
产业引导资金
产业引导资金是高新区设立的专项资金,用于引导以下产业领域的项目进区建设,发展和壮大高新区的特色产业:
-硅(电子)材料产业
-精密轴承产业
-先进装备制造业
-钛(钨钼)产业
-国家“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中鼓励的其它高技术产业。
引导资金支持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购地项目每亩投资应在200万元以上。具体标准如下:
(一)项目固定资产在100万2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引导资金支持;
(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外资在200万-400万美元或内资在1500-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给予60万元人民币的引导资金支持;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外资在400万-800万美元或内资在3000万-6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给予150万元人民币的引导资金支持;
(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外资在800万-1200万美元或内资在6000万-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给予300万元人民币的引导资金支持;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外资在1200万-2000万美元或内资在1亿-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给予600万元人民币的引导资金支持;
(六)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上述规定的项目及其它对高新区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招商部门认为应当给予引导资金支持的,由招商部门推荐报管委会另行研究确定。
技术创新
高新区设立科技三项费用和创新基金,总额每年1000万元,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行补贴。
1、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系对区内企业的研发、中试和量产阶段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补贴,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项目、对产业带动大的项目、重大技术突破项目、专利转化项目、出口项目、企业间协作、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项目和节能降耗项目。
2、 产业平台建设专项主要用于支持、服务区内主要产业集群、产业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机构)。本专项将支持其开展产学研成果信息交流、成果展示,疏通产学研合作渠道,建立科技界与产业界、金融界的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3、 技术(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专项主要用于高新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计划支持的项目,重点支持开放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开放实验室。
4、 知识流动专项支持区内企业间和区内企业与区内外大学、研究所间的合作研发计划(如知识联盟等),支持区内重点产业专业研讨会、论坛、讲座、展览展示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
5、 国际市场开拓专项主要用于支持区内企业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加强高新区外贸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企业寻找国际市场信息、联系潜在客户、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及培训外贸人员等活动的补助。
招商引资
高新区实行招商引资备案制,对为高新区招商引资的社会中介人员给予奖励。
对高新区鼓励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区重点项目、标准厂房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1%奖励引资中介人。
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1.5%奖励引资中介人。
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或非高新技术但对高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及带动作用的项目,按“一企一策”重奖引资中介人。
鼓励引进服务于高新区发展的投融资(包括风险投资等)、担保、专利、法律、审计、会计、管理咨询、通讯、物流、外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对引进上述机构和项目的中介人,按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区本级财政收入的15%给予奖励。
对于引进的成规模的园区建设等高新区特别支持的产业环境平台建设项目,经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按“一企一策”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予以扶持。
产业发展
高新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销售规模,提高产品水平,增加效益。高新区设立年度优秀企业家奖,奖励在上一年度中销售额、效益、出口、规模和增长速度等方面前30名的优秀企业领导班子。
大力实施“洛阳高新区名牌战略”,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全国驰名商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和河南省著名商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工商注册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能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可放宽到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可放宽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总部经济
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大型商贸企业总部进区,工商、税务、财政、土地、建设、经济等部门应对其进区提供方便和优质服务,对制造业企业总部按生产型企业进行管理、服务和政策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区设立企业总部,给予企业负责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他行业总部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总部型企业可按高新区优惠地价的70%取得总部项目土地使用权。
进入高新区的总部型企业,管委会积极协助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赋予高新区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规模效益突出、技术先进、产业带动作用强的总部型企业,施行“一企一策”政策。
标准厂房
凡经批准在高新区新建区建设标准厂房,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比照标准厂房建设单位实际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对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给予补助。
标准厂房建设单位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符合入园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后,比照其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同级财政地方留成部分的税额,在第一年补助100%,第二年、第三年补助50%。
对于租用标准厂房的高新技术项目,在入住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其2层和2层以上用户,按2层0.5元/月·平方米,2层以上逐层增加0.5元进行租金补贴。
现代服务业
鼓励服务于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包括风险投资等)、担保、专利、法律、审计、会计、管理咨询、通讯、物流、外贸等现代服务业项目进区。按其第一个财政年度区本级财政收入的50%,对于上述机构和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高新区管辖区域内,集中建设现代服务业办公基地(区域)和物流基地。对国内外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集团在高新区设立投融资、中介服务、大型商贸机构、物流等项目,优先供应建设用地。
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引进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造就一批高层次、高技能、懂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服务业专门人才。
高新区对入区的现代服务业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研发、设计、创意等科技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人才引进
高新区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对于在高新区工作的博士、博士后、院士,高新区每年给予1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生活补贴。
对自带项目进区创业或转化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进入区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优先安排区科技计划资金予以支持。
每年组织企业评选1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获得者每人奖励有突出贡献高层次人才奖1万元。
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区人才中心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办理集体户口手续。
在高新区工作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高新区企业引进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技师、高级技工、高级工),可以落户高新区。
股改奖励
洛阳高新区设立股改上市专项资金,用于对企业领导班子促进本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的奖励,对利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所交个人所得税给予奖励,对由于净资产增值补缴企业所得税给予奖励,以及用于补助高新区企业上市中部分中介费用。
对在国内外上市发行(增发)股票的股份公司,奖励其领导班子10万元;在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次性奖励其领导班子5万元。
对在股份公司改制中利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企业,其所交个人所得税按本级财政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对在股份公司改制中由于净资产增值补缴企业所得税的,由本级财政按照补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数额全额奖励给企业。
对拟进入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海外上市程序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为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上市中介费用。
对于列入洛阳高新区股改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在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凭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企业实际支出改制费用的原始凭证、与中介机构签订的股改服务协议向企业股改上市工作主管部门申请股改奖励;凭转增注册资本所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净资产增值所交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向股改上市工作主管部门申请奖励。
高新区企业计划到国内主板、中小企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或海外上市的,凭与有关中介机构签订的上市服务协议,向企业股改上市工作主管部门申请补助金。企业股票上市(增发)成功,凭有关上市证明文件向企业股改上市工作主管部门申请奖金。
知识产权
对区内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并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的专利申请的奖励;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企业的奖励;评选国家级知识产权奖的奖励资金。
区内企业知识产权宣传、人才培训补贴、知识产权展览展位费补助。
对区内企业引进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补助。
专利申请时应将申请人地址标注为“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开发区××路××号”,此项将作为专利奖励的先决条件。
知识产权奖励的标准为:
1.国外发明专利每件6000元人民币,但每项最多奖励一个国家或国际组织。
2.国内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人民币。
3.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人民币。
4.外观设计专利每件300元人民币。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每件1000元人民币。
6.对参评并获奖励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2万元的奖励。
7.对区内企业引进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补助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可列支用于对企业知识产权学习、培训补贴和鼓励企业参加各级知识产权展览会的展位补贴。
上述奖励对象为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发明人、设计人和企业内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员。在奖金分配上,向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倾斜,企业内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人员奖金不超过10%。
知识产权的拥有或实施,应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实施后,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对因实施该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应当给予重奖。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优惠
编号 |
企业具备的条件 |
可享受的所得税政策 |
依 据 |
1 |
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即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
企业所得税率为15%。 |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 |
②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 |
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企业增值税及关税优惠
编号 |
企业具备的条件 |
可享受的优惠 |
依 据 |
1 |
①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 ② 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 |
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零 |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 |
2 |
①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 ② 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 |
享受“免、抵、退”的增值税优惠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的通知》 |
3 |
① 生产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返。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4 |
①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增值税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
当年有新增增值税税额的,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
《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 |
四、投资服务
服务体系
按照“机构小、功能全、效率高、服务好”的原则,建立了精简、高效、便捷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区内工商、税务、银行、海关、商检、保险、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交易所、人才劳务市场等支撑服务体系健全,配套的社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商场、办公、宾馆、餐饮、娱乐等设施齐全。
成立了招商委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人才市场,逐步建立健全了虚拟合作伙伴制度、项目联席办公会议制度、项目督查督办制度等,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保姆式”服务。
管委会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管委会办公室 |
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511室 |
64902654 |
招商委办公室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305室 |
64310976 |
招商一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302室 |
64902641 |
招商二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306室 |
64902653 |
招商三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312室 |
64337252 |
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312室 |
64337102 |
区直工委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407室 |
64315261 |
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504室 |
64902443 |
统计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309室 |
64902741 |
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403室 |
64313080 |
城市监察管理局 |
高新区滨河路 |
65112855 |
法制和信访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609室 |
64337016 |
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高新区丰华路6号 |
64310417 |
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203室 |
64319613 |
开发建设工程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403室 |
64122580 |
担保中心 |
高新区火炬大厦C座504室 |
64315279 |
社保处 |
高新区火炬大厦A座206室 |
64321697 |
监察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206室 |
64907615 |
财政局 |
高新区火炬大厦B座509室 |
64337150 |
洛阳高新区投资成本
一、土地款
购买土地使用权22.4万/亩
租用标准厂房 10-15元平方米/月
土地契税 按成交价的4%收取
土地交易费 按成交价的1%收取
二、工商登记费
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 按0.08%收取 注册资本亿元以下: 超过部分按0.04%收取 注册资本超过亿元: 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三、前期报批、报建费用
项目可研报告
节能评估
环境评估
工程设计费
地质勘探费 按累计钻探深度收费
文物普探挖掘费 分普探和实际发掘
人防工程统筹基金 工业厂房免,
办公楼不免、8元/平米
施工图审查费 2.5元/平米
工程质量监督费 2.2元/平米
墙改基金审批 10元/平米,
完工后退8元/平米
水泥用散 1.5元/平米或3元/吨
建设工程社会保险 总造价*83.89%*4.58%,先缴后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30元/平米
砂石保证金 l元/平米
工程定额测定费 造价的0.12%
招中标管理费 造价的0.12%
抗震设计审查费 1.5元/平米
绿化配套费 1元/平米
消防设计审查费 l元/平米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造价2%,无拖欠可退
四、 水、电、汽费用
供水 工业用水 2.65元/吨
商业基建3.15元/吨
燃气 义马燃气1.05元/立方米
天然气 2.8元/立方米
电 生产用电
0.64元/KWH (变压器容量<320KVA )
0.528元/KWH + 20元/KVA/月(变压器
容量>320KVA)
商业用电 0.569元/KWH
供热 蒸汽220元/吨
热水51元/吉焦
五、职工工资
洛阳市城镇职工08年平均工资:1907元/月;
企业按实际工资计提基金;
退休养老基金:28%,其中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基金:3%,其中单位2%,个人1%.
女工生育基金:0.8%.
工伤基金:2%.
住房公积金:20%,其中单位、个人各占10%.
医疗保险基金:8.5%,其中单位6.5%,个人2%.
六、运输费用
公路散货:洛阳至上海(1200KM)600元/吨或220元/立方,公路20英尺集装箱6900元,40英尺集装箱11400元。其它城市可以根据距离,依照此标准类推。
铁路10吨集装箱:洛阳至青岛1935元,至连云港1586元,至广州2700元。
铁路20吨集装箱:洛阳至青岛3719元,至连云港3082元,至广州5118元。
铁路40英尺集装箱:洛阳至青岛3719元/个,至天津3300元/个,至上海3466元/个。
(以上为2008年底前价格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