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
备案编号: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文) (英文)
注册地址 省市区 是否位于自贸试验区内 □是(勾选片区)
□否
是否位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是(勾选经开区)
□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已领取营业执照: □未领取营业执照,待补充
企业类型 □合资
□合作
□独资
□股份制:□上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其他)
成立方式 □新设
□普通新设
□新设合并□吸收合并
□存续分立□解散分立
经营期限 (***年或长期)
投资行业 (从行业代码中勾选),其中主营行业为(勾选)。
业务类型 □高新技术企业
□研发中心(□独立法人研发中心□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
□功能性机构(□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其他:)
□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境内居民返程投资□投资性公司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
□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 □是:□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勾选条目)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勾选条目)
□否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企业组织机构(可按实际数量下拉) 最高权力机构名称:
董事: 国籍(或地区):
□护照号/□身份证号:
委派方:
监事: 国籍(或地区):
□护照号/□身份证号:
委派方:
总经理: 国籍(或地区):
□护照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或地区):
□护照号/□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可按实际控制人数量下拉填报) 姓名/名称 (中文) (英文)
国籍(或地区)/注册地
证照号码
类别 从以下类型中勾选:
□境外上市公司
□境外自然人
□外国政府机构(含政府基金)
□国际组织
□境内上市公司
□境内自然人
□国有/集体企业
实际控制方式 从以下方式中勾选:
□单独或与关联投资者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50%以上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表决权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单独或与关联投资者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表决权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权力机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请详细说明)
在华投资计划描述
计划雇佣人数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 证件名及号码: 手机:
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可按投资者数量下拉填报)
姓名/名称 (中文) (英文)
国籍(或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
证照号码 证件类型:号码:
认缴出资额 权益比例:
合作条件:(合作企业投资者可以文字形式填写合作条件)
出资方式 □现金: □实物□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股权□其他
出资期限 年月日前
资金来源地
投资者类型 境外投资者(从以下选项勾选):
□境外投资者是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
□境外投资者是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
□境外投资者不属于以上投资类企业
境内投资者(从以下选项中勾选):
□境内投资者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存在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情况
□不存在前述情况
投资者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可按实际控制人数量下拉填报) 姓名/名称 (中文) (英文)
国籍(或地区)/注册地
证照号码
类别 从以下类型中勾选:
□境外上市公司
□境外自然人
□外国政府机构(含政府基金)
□国际组织
□境内上市公司
□境内自然人
□国有/集体企业
实际控制方式 从以下方式中勾选:
□单独或与关联投资者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50%以上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表决权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单独或与关联投资者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企业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表决权或者其他类似权益不足50%,但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权力机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技术等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请详细说明)
三、备注
二、在线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全体投资者(或全体发起人)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同时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
三、承诺书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提交***公司(下称企业)设立备案信息并承诺:
一、已知晓备案申报的各项规定内容。
二、所填报的备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三、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四、企业所从事经营活动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
五、申报内容是各方投资者或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真实意思的表示。
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所从事的投资经营活动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七、不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名称:
承诺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