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高新区住建局洛阳高新区丰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08-23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洛阳高新区丰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自贸区洛阳片区管委会。公示期为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


电话:0379-69925227 通讯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2号(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3_173239_8218.png

23_173304_9272.png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版权所有 1998-2021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网站联系电话:(0379)69952808 网站维护:洛阳高新区三区融合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洛阳市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
  • 网站标识码:4103900002 豫ICP备05024475号 豫公网安备 41030502000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