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6-05来源:


辖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46号)精神,选树一批引领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带“五链”深度耦合的头雁企业,为建设先进制造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豫工信规〔2022〕61号)有关要求,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规〔2024〕110号),现开展2024年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企业须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8大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大新兴产业内。优先支持“7+28+N”产业链群重点企业。

二、申报主体

申报省制造业头雁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河南省境内制造业企业。

2.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8大优势产业中,2023年度营业收入在30亿元以上的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7大新兴产业中,2023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

3.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状况良好。

4.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编制《2024 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报告》(以下简称《企业申请报告》,见附件1)。《企业申请报告》分为N册三部分,纸张尺寸为A4或16开,每部分用彩页隔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企业申请报告》文字描述要简洁明了,复印件要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封面内容(见附件1

(二)第一部分  企业基本情况

1.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于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见附件1)。

(三)第二部分  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审计报告须涵盖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表评价指标1中的数据。

2.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数量、省级及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项目认定数、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体系项目称号认定数、省级及以上质量管理称号认定数,须提供认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上市企业或上市后备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四)第三部分  企业其他证明材料

企业省内市场辐射带动能力相关证明(带动省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产品清单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采取部门逐级推荐上报和公开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企业要按照本申报指南和头雁企业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报告》,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申报材料

(二)拟申报的企业请于6月21日18:00前将企业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经济运行部企业服务科(火炬大厦B302),逾期不予接收。同时请一并报送本企业的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表加章电子版PDF(文件控制在50M以下)和Word版。

联系人:蔡洁颖  64902918

 箱:lygxqgx@126.com

 

 

附件:1.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请报告

2.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申报汇总表

附件:2024年头雁企业申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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