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0万片8英寸硅外延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自贸区洛阳片区管委会。公示期为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9日。
电话:0379-69925227 通讯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2号(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360万片8英寸硅外延片项目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99号北侧洛阳综合保税区 | 麦斯克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北路99号北侧洛阳综合保税区,利用厂区西侧预留空地新建外延片厂房、锅炉房、特气站、化学品间、材料库及废气、废水等环保设施。本项目以8英寸硅抛光片为衬底,在外延片厂房内新建外延片生产线,新增产能为360万片/年 8 英寸硅外延片。 项目投资105753.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包括外延炉废气、清洗酸碱废气和燃气锅炉废气。外延炉废气经“干式吸附装置+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清洗酸碱废气采用一套碱液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处理。外延炉废气及清洗酸碱废气中的颗粒物、HCl、NOX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的二级标准要求,NH3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的标准要求。燃气锅炉NOX、SO2、烟尘排放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洁净排水。生产废水包括外延片清洗废水、外延炉中石英件酸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洁净排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纯水制备排水。生产废水主要分为酸碱废水和含氟废水,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含氟废水、酸碱废水分别经本项目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和中和处理系统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洁净排水同其他预处理废水在厂区总排口汇合。总排口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 1 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同时也满足涧西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分类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等;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危废管理办法进行收集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危废台账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