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开规-2020-12号
各乡(镇)、街道,区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高新区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1日
高新区2020年农业特色产业
扶贫项目奖励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特色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的农业产业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围绕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各镇(街道)优势产业为重点,创新种植方式,推动特色农业种植,把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的发展规模和经济效益,持续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特色种植产业给予适当补贴,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成果。
(二)统筹兼顾,多方合力
坚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政策性补贴的受益主体,坚持参与主体实现全覆盖,确保政策的高效实施,农业特色产业稳定持续发展。
(三)突出重点,稳妥推进
依托各镇(街道)农业基础资源,瞄准市场发展需求,选择合适的种植产业,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
三、扶持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种植规模及种类
2020年特色种植项目奖补以贫困户为补贴主体,种植规模:每户不低于0.5亩,不超3亩(含3亩);范围:香菇、草莓、红薯、谷子、花生、蔬菜、中药材、畜牧草、花卉、苗木、瓜果等特色农作物。
五、扶持政策
种植以上特色农作物,每亩收益在3000元以上的,亩均补贴1000元;亩均收入2000-3000元的,按照每亩800元补贴;亩均收入1000-2000元的,按照亩均600元补贴;亩均收益在1000元以下的,按照每亩500元补贴。对于符合条件的林下特色种植,每亩收益补贴按照特色种植的一半进行补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补贴政策不变。
六、申报程序
(1)贫困户申请:有种植意向的贫困户填写申请书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统计汇总。
所需材料:贫困户申请书
(2)村级申报: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贫困户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形成实施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报各镇(街道)。
所需材料:“四议两公开”材料复印件、公示影像材料、实施方案(附汇总表)
(3)经镇(街道)研究、汇总后填报申请表,由分管扶贫项目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报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组织审查抽验,结果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所需材料:各镇(街道)申请表
七、项目实施时间
根据农作物生产季节,香菇、草莓、红薯、谷子、花生、蔬菜、中药材、畜牧草、花卉、苗木、瓜果等特色农作物。当年4-6月份种植,9月30号结束。
八、项目验收
(一)项目种植后收获前,由镇(街道)主管领导,村(社区)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组成镇(街道)验收组,对项目初验核实,验收合格后由核验人员签字。经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公示5天后,以政府文件形式报区城乡融合发展局。根据各种农作物种植时间,每年在4月、9月分两次进行上报。
(二)根据种植时节不同,特色种植项目前后分两个时段,由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区财政金融局、区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各镇(街道)项目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结束,由区城乡融合发展局汇总上报至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5天后。
九、项目收益情况
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995户,户均1.5亩,每亩补贴1000元,户均补贴收入1500元,政府总补贴149.25万元。按照亩均生产性收入3000元,贫困户户均生产性收入4500元,故贫困户户均总收入6000元。995户贫困户总收入597万元。
十、资金拨付
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后,经各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的50%;收获期至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镇(街道)提供项目收益情况,经各部门验收合格,拨付剩余的50%。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把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作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督导和考核,确保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本办法适用于脱贫攻坚期内,具体由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