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洛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近期开展了公共场所专项卫生监督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监督检查137家公共场所单位,主要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单位店内外环境是否干净整洁、证照情况、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是否有效、是否安装三防设施、是否张贴禁烟标识、消毒设施是否齐全等。现场与商户签订公共场所检测协议119份,督促79家公共场所办理有效健康证,对不配合办理健康证和不签订检测协议的25家公共场所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同时打印卫生许可证50份,对基本达标的公共场所单位现场发证32份。
下一步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复查,确保问题都能及时、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