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1-20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为规范有序推进洛阳高新区2026年度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初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在洛阳高新区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企业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

初级职称认定条件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注册申报

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在线申报:单位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申报系统”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二)关键时间节点

1. 个人申报及用人单位审核:采用随时受理,按季度发证的形式,个人信息申报、用人单位审核需于35日、65日、95日、125日前完成,并提交至“高新区职改办”审核。超过该时间的当季度不再受理,结转下一季度。

2. 区职改办审核:收到报送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报人员及各单位需重点关注账号中的审核状态,退回修改人员可在每季度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每季度末统一公示并发证。

3. 缴费、交照片、报送评审表及证书办理领取:各申报人员需在季度末关注高新区官网公告通知(网址:http://www.lhdz.gov.cn);认定通过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表、照片并缴纳费用,逾期未交将视为放弃。缴费时需携带材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通过申报系统以A3纸打印)一式3份;1寸免冠纸质照片1张;费用88/人(依据豫计收费〔2021180号)。完成后领取职称证书及用于存档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2份。

三、网上上传材料说明

(一)申报人员上传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6个月内)、劳动合同、员级职称证书(无员级职称无需上传)、诚信承诺书、业绩材料等。

(二)用人单位上传材料:单位考核报告及年度考核表。

(三)特别提醒:上述材料均须完整、准确、清晰;原件可直接扫描上传,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再扫描上传系统。职称申报人员要及时关注系统审核进度,若因材料不完整被退回,需及时补充完善,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原件及申报材料到现场审核。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诚信承诺要求

职称申报实行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时需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1)并上传系统,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有效;用人单位需同步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推荐工作客观公正,所推荐人员为单位职工,相关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且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二)用人单位审核责任

用人单位需按照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及岗位任职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指导申报人员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可参考附件 4);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平台填报信息及上传图片的一致性与真实性,对符合评价标准的申报人员出具明确考核意见,并通过系统上传考核报告(模板见附件 2)。

(三)违规处理规定

对不具备申报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者,申报单位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或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将按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责任单位当年及下一年度职称申报资格。

(四)未尽事宜说明

本通知未明确的其他事项,参照洛阳职称网 “办事程序” 栏目中《关于调整我市市直单位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188186

联系地址:洛阳高新区火炬大厦 B403

 

附件: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关于对xxxx同志职称评审的个人考核报告.docx

附件3.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图.docx

附件4:初级职称申报模板.xlsx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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