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企业、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工信部、科技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实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现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岗位定义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岗位,同时包括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设立的科技相关见习岗位。
(二)开发对象
重点面向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科研活动的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
2.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国有科技企业、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骨干企业等;
3.新型研发机构、省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4.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等。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仅针对2026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二、进度安排
请区内各企业、各类创新平台及其依托单位,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各孵化载体结合工作需求,明确设置岗位标准,科学合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好招聘、面试以及聘任等相关工作。请于6月12日、6月19日、6月30前填写“河南省科研助理岗位发布明细表模板”(见附件1),于7月16日、7月23日、8月10日前填写“河南省科研助理岗导入模板”(见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进紧迫感。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各企业要围绕企业发展方向,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联系人:马郴 62188186
邮 箱:lygxkjrc@126.com
2026年6月8日
豫公网安备
41030502000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