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洛阳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0来源:经济运行部

各重点企业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持续推动洛阳市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企业研发一批技术领先、质量可靠、市场急需的高端装备,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洛阳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产品设计及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的研发、生产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农机装备、矿山装备、轴承等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势细分行业以及机器人、氢能及储能装备等未来重点发展领域。

(三)产权明晰。申报单位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国内外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依法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申报单位拥有产品注册商标所有权。

(四)技术先进。申报产品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五)应用时间。申报产品应在2023年度首次交付使用。

(六)截至申报日,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申报日相应网站公示文件为准)。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2023年度洛阳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申报书(见附件)一式4份(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加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产品所获知识产权、奖项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各相关企业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41日前报送至经济运行部企业服务科(火炬大厦B302),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蔡洁颖   64902918

邮 箱:lygxqgx@126.com

   

附件:2023年度洛阳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申报书

 

2024320


附件:2023年度洛阳市装备制造业十大标志性高端装备申报书.docx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