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通知

日期:2024-04-01来源:科技创新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根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研发机构体系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2〕65号)《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洛市科〔2024〕3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高新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备案条件的单位;

(二)重点支持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药五大产业集群和17条优势产业链相关产业及细分领域。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的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区科技创新部提出申请,填写《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见附件3),并提供附件所列材料;

(二)区科技创新部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推荐上报。

(三)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论证,并经现场考察后,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公示,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统一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2024年4月23日(周)前将申报登记表(附件2)发区科技创新部平台人才建设科邮箱。5月6日(周)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书籍式装订)一式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附件5)等报送至区科技创新部,电子版及PDF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平台基地科 63932963

区科技创新部 64603193

报送地址:火炬大厦B411

电子邮箱:gxqptjs@163.com

 

附件:

1.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2.2024年度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登记表

3.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4.2024年度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

5.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

 

2024年41


附件1.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4年度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登记表.xlsx

附件3.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docx

附件4.2024年度洛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申报单位可对外共享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采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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