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设计河南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加快发展工业设计,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根据《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创新〔2024〕 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市工信局的工作安排,现将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点面向先进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28个重点产业链和若干细分领域优势特色产业链。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和工业设计企业,可分别按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高等院校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3种类别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法注册的产业园区运营主体可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产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请有意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运行部(火炬大厦B302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光盘三份。
联 系 人:李蓓 联系电话:64337328
附件1.河南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清单.pdf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