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4-04-12来源: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我部研究决定,同意对河南铭尔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拂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计2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洛阳高新区(自贸区洛阳片区、综保区)经济运行部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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