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1-10-28来源:党政办公室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1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C20210917001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79

2、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财政资金;800000.00元。超过本预算金额的响应将被拒绝。

最高限价:8000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三次)

800000.00

800000.00

5、采购需求:

1)本次采购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入围项目(三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入围两家供应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为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具有《省际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附原件扫描件);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附供应商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1029日08时00分至 2021年114日20时00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18567666420,18567666421)。

4、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11112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五楼E区5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和《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址:洛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23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万国银座B座802#

联系人:黄先生(工号:62-005)

联系方式:0379—64320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379-64320811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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