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鹿鸣湖湿地一期(甘泉河东坡湿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05来源: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高新区鹿鸣湖湿地一期(甘泉河东坡湿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新区鹿鸣湖湿地一期(甘泉河东坡湿地)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21-51

3、项目编号:CTYLY-2021-GC-004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75545499.55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工程概况:

位于洛阳市高新区甘泉河上游山区段,南部起点处位于高新区和伊川县交界处,北至丰李镇北侧铁路桥,邻甘泉河湿地,南北长3.9km,东西宽20-100m,总占地302亩,其中水面面积约130亩,陆地景观占地172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升泵站2个,新建引水管道约5.3km,湿地环境修复、两岸景观打造、园林绿化、文化广场、亲水平台、绿道园路、公厕、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等。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7、工期:18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3、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城建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20211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并注明查询途径,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 (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按规定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2111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的信用: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站相关栏目查询网页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标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111 5日至2021  111124:00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投标人”,选择“CA登录”方式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 11  26 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504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地址:高新区滨河北路与丁香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5656031

   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6号楼1203

联系人:李先生 GX140-001

电话:15303793307

监管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赵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565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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