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购房温馨提示

日期:2021-12-09来源: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购房安全,维护合法权益,购房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确认预售。购房时查看开发企业是否有《商品房》,不要为了享受优惠,缴纳“会员费”、“诚意金”、“定金”、“圈存”等款项

二、查验公示。售楼部应按要求公示房源和“一房一价”表,超过公示价格销售的,将会影响网签和备案。

三、慎签合同。开发业应与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对合同款及专业词语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同合同款后再行签订。

四、交房款。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将购房款(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款等)全交存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认可的商品房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上,并在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请购房群众认真核对账户。

五、及时备案。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保障中心政务网站(http://www.lyzbj.com/)的查询功能,查询所购商品房是否已在进行了备案。

六、举报维权开发有捂盘惜售、超公示价格销售、证照不全、违规销售、价外加价、变相加价及搭售、限制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等行为,使您的合法益受到侵害,请购房者向高新区住建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

0379-64332520(高新区住建局)

0379-63205037(市住房中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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